2019-03-20
关于选派优秀学生参加2019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项目遴选的通知

关于选派优秀学生参加2019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项目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9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要求,我校将选派优秀学生参加2019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项目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二、选派名额
1.本科插班生3名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名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人选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16)。
2.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年满18周岁(2001年3月15日以前出生)。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者派出前须获得俄语专业八级证书,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5.外语水平要求: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详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250)。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五、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六、外语培训
俄语未达标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须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七、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八、选拔流程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谢世芸老师,联系电话:0791-83969341。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申请本科插班生人员所在院系,请组织项目宣传、报名、选拔和院内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于20193月20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和学院签字盖章的《我校全日制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 1)交至国际事务部国际教育中心(国际交流学院)302项目拓展与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毛嘉禾,联系电话:0791-83968497。
3.被推荐人于20193月15日-3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4.被推荐人须在20193月15日-4月15日前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russia.study/)填写申请表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该网站有关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申请材料及有关说明》(附件2)。
附件:
1.《我校全日制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申请材料及有关说明》
国际事务部
研究生院
20193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