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6
关于申报我校“2008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我校“2008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是2007年进入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一批60所实施高校之一。为了做好2008年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目的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是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实验方法设计、设备和材料组织、实施实验、数据分析处理、总结报告等工作。项目的开展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教学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的素质,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立项的项目,应与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应具有一定学术性、应用性和创新性,能够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2. 项目申报学生,要求为在校本科生,原则上以理工医和实践性强的文科、艺术类专业二、三年级为主,五年制以二、三、四年级为主(鼓励学生跨院系、跨学科组建团队)。参与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成员不超过人。申报的项目须在项目成员毕业之前完成。

3. 项目指导教师,要求有在研科研项目,副高以上职称并对本项目有热情和强烈的责任心,能够耐心指导学生、启发学生创新思维、拓展学生实践能力。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

4. 各学院应精心组织本学院学生申报项目,并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立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初评时学生以PPT形式汇报项目。

三、申报程序

1. 108-26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书》(见附件),进行项目立项申报及初评。

. 1027-28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院上报项目,要求学生以PPT形式汇报并回答专家问题。

. 1029-30日,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公布。

四、相关事项

1. 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学校将给予配套经费支持,项目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2人,人均经费不低于1万元。

2. 理、工、医学类学院每个学院须报15-30个项目,文科类学院每个学院须报4-8个项目。学院于1027日前提交一份以下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2008年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情况统计表》(项目须按学院评审结果排序)、《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书》、工作总结(含照片)。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上应加盖学院公章和主管教学的院长签署意见。

附件:

1. 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2. 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书

3. 2008年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0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