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6
我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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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 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以及《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73882必赢网页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管理和职责

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监督小组和技术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我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学院研究生复试小组组织复试试题命制,认定复试成绩,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拟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学院网络远程复试技术小组负责做好“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的功能学习、操作培训和突发预案工作,切实保障复试过程平稳有序。

三、复试比例与招生计划

(一)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对于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生源超过计划数未达120%的,按实际比例复试。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类型

推免数

招生计划

英语语言文学

全日制

学术型

0

6

日语语言文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

3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全日制

学术型

0

5

英语笔译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

17

英语口译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

7

四、复试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间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线上提交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前。

所有复试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予以复试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须将下述相关材料汇总合并成一个文档(PDF格式,以复试专业代码-ZG-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https://bm.chsi.com.cn/ycms/stu/)按要求上传。

1、《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审查盖章,请于本通知下方下载示例表格)。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填写完毕后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 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以上有关材料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必须是原件外,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统一使A4纸,按以上顺序用大小合适的回形针在左侧固定,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考生姓名、申请专业特快专递邮寄至学院必须提交的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所有材料过期不补(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材料的寄达截止时间为20214117:00,逾期不予受理。所提交材料均不退还。以上材料入校时将查验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取消录取资格。

材料寄(送)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我校前湖校区外经楼318A,73882必赢网页版研究生办公室收,邮编330031,电话0791-8396997483969393

我校在校生可在33117:00前将材料送至以上地址;非我校在校生无法入校,故请使用快递方式递交材料,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

五、复试要求

(一)复试方式

根据《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已经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我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二)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考生须准备的软、硬件设施及环境要求)

1、复试平台

复试采用主平台和备用平台。主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使用“腾讯会议”。

2、基础设备

双机位1(主机位),用于面试的设备:1台自带摄像头和麦克风装置的笔记本电脑(或1台台式机加高清摄像头或1部智能手机)、麦克风。推荐使用自带摄像头和麦克风装置的笔记本电脑或配带高清摄像头、麦克风的台式电脑。考生须提前熟悉、预演复试流程和平台操作,按照招生学院要求进行测试并保持联系和沟通。

双机位2(辅机位),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必须使用智能手机(1部)。

多种网络保障:有线网络、WIFI网络和4G/5G网络。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泄密。

设备摆放要求: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和软件。考生端两台设备(双机位)开启摄像头,主机位对准考生本人,建议距离主机位设备摄像头约50至60厘米。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副机位位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视角,全程开启,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及考生上半身能清晰地被面试小组看到。

3、复试环境要求

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整洁有序的场所准备复试。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复试前,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

4、其他: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保持联系、沟通并参加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

(三)缴纳复试费

考生须在复试前登录面试平台缴纳复试费,费用标准为2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四)复试时间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面试环节

第一位考生

面试开始时间

备注

1

055101

英语笔译

1. 专业基础考核

2. 综合素质考核;

3.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329

下午13:00开始

1、日语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考生面试结束后即可进入相应的二外听力与口语能力测试。

2、英语笔译和英语口译面试同时进行听力与口语能力测试。

3、面试在学信网平台进行,腾讯会议网络平台为备用复试平台。

2

055102

英语口译

3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1. 专业基础考核

2. 综合素质考核;

3.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330

中午12:00开始

4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330

下午13:00开始

5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

应用语言学

(五)复试形式内容

1、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即二外);

2、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面试;专业测试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笔试内容调整为口述答题、小论文限时撰写、限定提纲展示等,具体形式由学院自定,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 250 分。其中,专业基础考核满分为 100分;综合素质满分为 100 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 50 分。

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考核及格分均为 60 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格线为 30 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 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60+(复试总分/250)*40;

注:初试总分值即考生初试各科目满分值相加。

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二)录取原则

1、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4、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于拟录取公布后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5、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6、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入学后 3 个月内,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咨询电话:0791-83969974、83969393

八、复试的巡视监督

学院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察和巡视。

监督电话:0791-8396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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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