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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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省级教改课题2007年第二批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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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省级教改立项是江西省教育厅出台的一项常规性政策制度,列入省教育厅每年工作计划,旨在促进高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帮助广大教师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实现高校教师专业成长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
     根据省级课题应该具备的水平、声誉,依据有关学术规范要求以及省教育厅的新规定,从今年开始,省级教改课题结题鉴定的方式为会议鉴定,于每年的5月份和12月份进行。现将本次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和地点
     结题时间暂定于12月21日在前湖校区进行。
     请承担了省级教改课题的各个课题组,根据自己的研究计划,决定是否参加本次结题,如需推迟结题,则必须提前申请,填写《课题调整申请单》。
二、结题材料要求:
     参加本次会议鉴定的各课题组认真学习省教育厅的赣教高字[2007]43号文件,尤其是附件十一《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结题程序规范》,必须提交以下4个方面的结题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结题报告》,
3、《结题鉴定表》,
4、成果附件。
     材料按照如下顺序排列:封面;目录;《课题申报书》(2006年以后的课题必须提供,此前的请尽量提供);省教育厅批复立项的文件复印件;《结题报告》(1000字左右);《结题鉴定表》;《成果统计表》(详见43号文件附件8),成果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3份)所有材料请统一编写页码,先不装订,用文件夹或文件袋装好即可。待参加结题鉴定会之后再装订成册。
      各课题组还需制作向专家汇报所用的PPT,并请各课题组先自行起草结题鉴定的自评意见,自评意见需要准备纸质稿与电子稿各一份,以供专家参考。所有纸质材料,请务必于2007年12月14日之前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同时将《成果统计表》及结题鉴定自评意见的电子稿发至龚兰办公网邮箱。
三、会议鉴定程序:
1、主持人汇报(每个主持人的汇报不超过15分钟);
2、专家阅审材料;
3、课题组全体成员答辩(课题组组成人员分别回家专家提问。专家可能任意请课题组的某个成员回答问题。如果回答不出,可能视为未参加项目研究,结果是可能从课题组成员名单中删除);
4、专家评议;
5、专家组提出结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也可能面临大量的材料整理、规范工作。
通过专家鉴定的课题(包括课题研究资料的待规范、完善的课题),其结题鉴定日期均为专家鉴定会的日期。
     请准备参加今年第二批结题的各课题组,以省级课题应该具备的水平和质量标准,在完成研究任务、达到研究目标的前提下,认真对待本次结题鉴定,尽可能做好参加结题鉴定各项工作。
联系人:龚兰  联系电话:3969096
教务处
2007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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