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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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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小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压实责任,统筹考虑、复试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因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三、复试比例与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类型

招生计划

已录

推免生数

复试比例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不分方向

全日制

学术型

7

3

1:1.2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

应用语言学

不分方向

全日制

学术型

5

1

1:1.2

055101

英语笔译

不分方向

全日制

专业学位

11

0

1:1

055102

英语口译

不分方向

全日制

专业学位

11

0

1:1

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

不分方向

全日制

学术型

1

0

1:1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不分方向

全日制

学术型

2

0

1:1

四、复试报到程序

(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于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sas.ncu.edu.cn/)缴纳复试费并进行网上复试确认。学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资格审查材料

1.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初试准考证;

3.《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需审查盖章);

4.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获得相应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升本考生还需提供录取名册(复印件上需盖有红章);

5.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6.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考C类考生应提交相应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9.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0.大学阶段成绩单、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资格审查时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并上交。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所有上交学院材料,不管是否录取,一律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时间:20244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前湖校区外经楼318B办公室。

五、复试要求

(一)复试形式

线下复试

(二)复试流程

复试包括专业基础考核、专业综合素质、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三个环节:

1.专业基础考核

笔试:专业课,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5小时,笔试由学院命题并组织考试。

2.专业综合素质

专业测试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考核形式为口述答题,现场提问,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二外英语/二外日语/二外法语

每位考生口试时间5分钟,在随机抽取话题后,进行话题准备、自我介绍、话题陈述以及问题简答等。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为202444详见下表:

专业

复试科目、时间、地点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专业课笔试 9:00-11:30 外经楼217

专业综合面试14:00 外经楼218

英语语言文学

专业课笔试 9:00-11:30 外经楼217

专业综合面试14:00 外经楼221

日语语言文学

专业课笔试 9:00-11:30 外经楼217

专业综合面试13:30 外经楼219

俄语语言文学

专业课笔试 9:00-11:30 外经楼217

专业综合面试13:30 外经楼220

英语笔译

专业课笔试 13:00-15:30 外经楼217

专业综合面试8:30 外经楼218

英语口译

专业课笔试 13:00-15:30 外经楼217

专业综合面试8:30 外经楼219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
(二外日语)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
(二外日语)14:00 外经楼219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
(二外法语)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
(二外法语)13:30 外经楼218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
(二外英语)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
(二外英语)14:00 外经楼220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分数/500)*60+(复试成绩/250)*40;

说明:复试成绩总分为250 分。其中,专业基础考核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二)专业基础考核、专业综合素质及格分均为6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者,不予录取。录取时分专业、学习方式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三)我校前湖校区和东湖校区校医院均可进行体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空腹到我校校医院接受体检,未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一)复试考生如参加线下复试存在困难,应事先向学院提出。学院视考生的情况精准施策,确保考生完成线下复试。

(二)试题保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和公布。考生如有泄密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复试考生如有代考、作弊等违规行为,复试小组一经发现,通过学院上报研究生院,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复试领导小组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并进行解释。

申诉电话:0791-83969276、83969375

申诉邮箱:xuxiaoyu@ncu.edu.cn\liucheng@n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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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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