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0
关于2006级统招硕士研究生申请直接参加校级学位论文盲审有关事项说明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并考虑到两年半学制较短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06级统招硕士研究生因高水平论文发表周期长、学制短等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达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条件,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直接参加校级学位论文盲审的申请,盲审通过后,可申请答辩,其学术论文应在毕业后承诺的期限内发表。

   申请时间和程序:

   2008年10月24日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我校参加校级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见附件),经导师批准并承诺和学位点审查通过后,交研究生院学科办,逾期不予受理。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学校盲审安排的统一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

附件:我校参加校级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