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6
关于做好我校2008年“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08年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根据《我校“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现将做好2008年我校“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金额

2008年奖励20名在校博士研究生和成绩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其中医学部10名),博士研究生每人获奖学金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获奖学金40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我校具有一年以上学籍的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或成绩突出的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协作,积极参加校内外政治、学术、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和开拓进取的求知精神;

(三)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拟撰写的学位论文选题新颖、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其中:

1、对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不含综述、不含增刊);论文均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是其研究生导师);

2、对于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不含综述、不含增刊);论文均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是其研究生导师)。

(五)在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期间对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有独特见解,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科技发明奖(市级奖排名前三、省级奖排名前五)或至少1篇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被SCI、EI、ISTP收录,可不必具备上述(三)、(四)条款的条件。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干部或家庭经济困难的自费生可优先考虑。

(七)以上业绩材料有效时间为2007年8月31日至2008年9月1日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本次“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推荐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参评名额分别占总名额的80%和20%;

2、各学院成立“我校“求是”研究生学金”评选推荐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3、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在导师推荐和学生代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各学院进行初评推荐,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4、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我校“求是”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之家网站下载http//:yjshome.ncu.edu.cn),并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及学术论文A4复印件、科技成果证明材料、获奖材料等,由推荐学院加盖公章。

5、12月3日前各学院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及材料报送30栋研究生公寓3001室胡罗斌老师,电子版材料发至研究生院胡罗斌老师邮箱。

附件一: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二:奖学金申请表.doc

研 究 生 院

2008年11月25日